武汉火神山医院和雷神山医院,是参照2003年抗击非典期间北京小汤山医院模式,在武汉职工疗养院建设的专门医院,主要是为了集中收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
火神山商标抢注详情展示(目前数量10件)
雷神山商标抢注详情展示(目前数量16件)
从申请时间上来看,抢注商标的时间最早在2020年2月3日,商标局也是在2月3日上午8点才开始接受商标申请,第一批抢注人就在当日迅速提交了商标申请,其速度让人叹为观止。以上的抢注数量只是目前能够查得到的,后续会不会有更多尚未可知。
抢注人的意图
从上述商标所选的类别来看,抢注人的意图也可窥视一二。其一,“火神山”、“雷神山”抢注商标所选类别都包括第5类医药、第10类医疗器械,这都是目前疫情中紧缺的物资,这也说明了部分商标抢注人有借势营销的势头。
其二,除第5类医药、第10类医疗器械外,“火神山”、“雷神山”商标还包含了第9类科学仪器、第12类运输工具、第19类建筑材料、第20类家具、第28类健身器械等类别,这些类别与疫情中所需物资关系不大,可能是专门囤积商标的企业在积累商标资源,以期后期能通过商标买卖获取利益。
企业想要通过大热门减少营销成本无可厚非,但是并非所有热门都能蹭。国难当头,中华儿女众志成城抗击病毒,这不是企业能搭的便车。疫情终将退散,当“火神山”、“雷神山”商标进入市场,消费者会不可避免地想起抗击疫情的艰难时刻。疫情带来的不只是延长的假期,还有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伟大的灵魂离我们而去,那些奋斗在抗击疫情前线的医护工作者,那些在疫情中被病毒折磨的鲜活生命,都是悲痛。
火神山、雷神山医院是病人的希望、医护工作者的战场,企业把这个希望、战场大肆地商业化,是对公众感情的伤害。企业抢注“火神山”、“雷神山”商标只会让公众看到一个企业毫无底线地吃人血馒头,一个毫无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又如何让消费者放心、让消费者支持你的产品?
商标审查分析
作为一个商标从业者,我非常不希望这些抢注商标注册成功的,尤其是这种无底线地抢注。今天我们就从专业角度分析一下上述商标驳回的可能性。
1.因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被驳回
《商标法》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火神山”、“雷神山”是疫情特殊时期建立的专门收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医院,如果这两个商标被注册成功并出现在市场中,是对公众感情的伤害,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因此,“火神山”、“雷神山”商标可能因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其他不良社会影响被驳回。
2.因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囤积商标被驳回
《商标法》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商标法第四条“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是商标法的新增条款,旨在打击各类商标抢注行为。在实践中,如果商标局发现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存在无正当理由大量申请商标注册、交易商标、占用公共资源,及多次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抢注他人商标等情形,则会继续审查该申请是否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如果发现商标申请人申请了大量他人显著性、知名度较强的商标、网络热词等,商标局可能会认为申请人涉嫌恶意申请或者囤积注册的,要求申请人进行相关说明或直接予以驳回。
结语
疫情当前,人心向善,企业应有自己的底线,自己的良知,借着国难投机取巧者,必将自食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