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各区(园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争当江苏省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排头兵和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16〕197号),《南京市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全面推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现组织开展2017、2018年度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入库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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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重点
(一)以加快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目标,跟踪世界高技术发展趋势,面向南京未来发展,围绕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高端装备、智能电网等优势产业领域,支持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和企业创新能力。
(二)支持引导高新区以及科技产业园等科技园区,加强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加快形成“一区一战略产业”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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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是在南京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一般要求上年度企业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并且实现盈利。单位自筹资金规模不得低于申报项目总经费的50%。项目申报单位应建立健全科研资金管理制度,建立专账管理。项目立项后,市科委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实行专项审计。
(二)项目属于2017、2018南京重点研发计划(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指南支持的领域和方向。项目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目标产品具有产业带动性,能推动相关新兴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并实现产业化。
(三)项目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创新水平居国内前列,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项目申报单位近三年内须有有效软件著作权或有效授权专利。
(四)各区(园区)要负责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及审核工作。对申报单位的经营状况、承担能力、申报内容等进行认真核实把关,切实避免申报材料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严禁徇私情私利;严禁帮助企业包装材料,骗取科技专项资金。
(五)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其中应包含技术创新的核心点和目标产品,用“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作为后缀,字数不宜过长或过短,一般控制在15-25个字。2017、2018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拟安排项目分别不超过30项,入库项目经评审后分别列入2017和2018年度南京市重点研发计划(重大共性关键技术)。
(六)项目的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生物医药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三年),项目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项目预算应合理真实,申报项目需充分估计市场变化,科学合理预测产业化指标,确保项目完成指标要求。项目的各类技术指标和产业化指标一经申报确认后,直至合同签订为止,不得修改。
(七)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一定的产业化应用,成果形式以产品、系统为主,项目完成时需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有市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未按期验收、未通过验收、项目被中止的;
2.申报单位在往年承担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中有弄虚作假、不履行科技计划项目合同等不诚信记录的;
3.申报实施的项目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有在研省重点研发计划的和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单位;
03
三、申报说明
(一)申报单位须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网址为:http://www.njkj.gov.cn的“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或进入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http://www.njkj.org的“科技发展计划”,首次登陆先注册,具体详见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通告。
(二)申报单位注册成功登陆系统后,须先填写单位信息表数据,然后申报计划项目。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可随时进入系统察看项目申报受理情况和往年项目实施及过程管理情况(已注册或已填写过单位数据库的用户可直接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三)通过主管部门初审后的项目应认真填报《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类)》:
必须上传项:
1.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新办企业无审计报告可上传验资报告);
可选上传项:
3.符合申报总体要求与具体专项指南特定要求的有关项目及申报单位情况的证明文件;
4.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许可合同复印件;
5.其他相关附件材料,包括与技术依托方的合作协议,能反映创新水平的佐证材料等。
(四)通过形式审查后的项目应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一律以a4纸打印或复印,按申报书封面、单位基本信息表、项目信息表、申报书目录、申报书正文、附件材料顺序左侧装订,一式两份,并按要求签章齐备。
(五)申报单位须账证齐全、资料完整,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一经查实,3年内取消其项目申报资格。
(六)申报材料中出现的审计单位需对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对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审计单位,一经查实,我委将在以后的项目评审中不采纳该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情节严重的提交相关部门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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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时间、地点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9月5日(周三)17:00截止。(注:申报单位可先行下载《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类) 》,线下填好后再线上填报)
(二)纸质材料受理
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7日17:00(周五),地点为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a1区科委窗口a118、a119。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