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2021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第一批)项目指南与组织申报的通知》(苏科资〔2021〕4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拟补助名单公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31日至6月6日,为期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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