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优分期分档支持,最高1000万元的财政补助。
9月18日前
1.由地方政府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引进,在宁注册的独立法人研究机构。原则上由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发起设立或负责运行。
2.已与各区政府,省级以上高新区或相关科技园区签订共建协议;
3.主要从事产业技术研发及相关的合同科研、技术转移、衍生孵化和技术服务等活动,在宁已开展实质性科研活动;
4.由高校院所知名专家领衔,创新团队层次高,研发队伍稳定,常驻研发人员占职工总人数比例达到30%以上;
5.具备开展研发服务的固定场所、仪器设备等软硬件基础条件,拥有权属清晰、所有权明确的核心技术成果;
6.项目投资较大,其中已到账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各投资主体信用良好,经费来源稳定、有保障;
7.实行多元化的投资主体,本土化的管理架构,市场化的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