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优惠
给予资助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50%
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属于附件中相应指南支持领域和方向,实施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能同时申报两个或多个不同计划;
2.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已获市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项目应明确通过项目的实施所能实现的技术创新突破、技术创新成果、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知识产权,以及经济和社会效益等预期目标,目标明确可考核,并须将预期目标分解到各阶段计划中。
申报时间
10月30日前(网上申报)
10月31日前(纸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