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高新区关于加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金融扶持的实施办法
加强科技与金融的结合,以科技创新驱动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助推产业发展,通过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引导和促进银行、保险、担保及创投机构等各类资源,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模式,搭建服务平台,实现科技创新链条与金融资本链条的有机融合,为初创期到成熟期各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提供一系列的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科技金融运作机制。根据省、市、区一系列科技金融政策,结合自身实际,建立集“贷—投—补”于一体的科技金融体系。
(一)成立风险资金池,创新“贷款”合作模式
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年销售额需满足一定的条件(“苏科贷”、“银政”模式原则上支持上年度开票销售不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银政担”模式原则上支持上年度开票销售不超过2亿元的企业),三高一资(高技术、高成长性、高层次人才、有风创投资本介入)的企业优先入库。入库企业适用以下贷款模式:
1、与相关银行合作建立“银政”贷款机制
高新区成立“银政”贷款风险资金池,资金池总金额1000万元,与合作银行协商签订合作协议,银行放大10倍作为融资授信额度,贷款周期1年,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0%。如贷款发生代偿时,武进高新区与合作银行按照70%、30%的比例承担本息的风险损失。
2、省、地方、银行三方合作实施“苏科贷ⅰ”
与省生产力促进中心、银行合作,高新区成立“苏科贷”风险资金池,资金池金额500万元,省级资金和地方资金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建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池,银行放大10倍作为融资授信额度。省、地方、银行三方共同承担贷款损失的风险,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
3、与银行、再担保公司合作建立“政银担”合作模式
加强武进高新区政府性担保体系建设,创新政银担合作模式,实现三方共赢。银行提供不高于5000万元的融资授信额度,贷款周期1年,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银行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0%,武进再担保公司担保费率不超过1.2%,企业综合贷款成本不超过6%。如贷款发生代偿时,武进高新区、武进再担保公司、合作银行按照40%、40%、20%的比例承担本息的风险损失。
入库企业同时只能参与一种贷款模式,且在合作银行有存量贷款的企业不得转入这三种贷款模式。
(二)成立天使投资基金,“投资”优质项目
为助推园区产业发展,培育、孵化一批具有成长潜力的优质创业项目,鼓励和促进高层次人才落户武进高新区创新创业,成立天使投资基金,对符合园区产业发展方向、处于种子期与初创期、拥有创新技术与创新商业模式的项目进行资金支持。
(1)资金来源与使用:总基金1亿元,财政全额出资;委托江苏武进高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
(2)投资对象: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导向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三)对接省天使投资引导资金,“补偿”创投风险
省天使引导资金作为弥补天使投资损失的风险补偿资金,向已投资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天使投资机构提供一定数额的风险准备金,支持天使投资机构向科技型小微企业投资。对接省天使投资引导资金,有利于风创投机构落户高新区、投资高新区。
省天使引导资金按照最高不超过天使投资机构首轮投资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风险准备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地方按照20%予以配套。高新区出资1500万元作为天使投资引导资金池,三年内未造成投资损失的,全额返还;若发生损失,按照首轮投资实际发生损失额的50%补偿,省、地方分别承担30%、20%,补偿损失后剩余资金全部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