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管委会经发局,各区经信局、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为做好2018年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在我市注册、符合申报基本条件(见附件1)的独立法人实体企业。
二、 申报程序
江北新区管委会经发局、各区经信局、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辖区内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编写《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企业名单,于5月31日前统一报送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江东中路265号)a253窗口。
三、 申报材料
江北新区管委会经发局、各区经信局、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须汇总提交申报企业相关材料,含《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不含复印或扫描件)各1份,同时提交《2018年申报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