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相关要求,我区近期重新出台了《鼓楼区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鼓政规[2018]2号)。为提高专利质量,鼓励专利运用和产业化,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经研究,决定2018年度专利奖励资助按新政策兑现。
奖励资助对象&范围
对象:纳入鼓楼区专利统计范围的各高校院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范围: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鼓楼区行政区域内申请和授权的发明专利、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国(境)外专利、中小学生申请和授权的专利。
1、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每件奖励1000元,授权每件奖励2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每件奖励500元。
2、2009年申请的发明专利且到2017年年底仍有效的发明专利,根据费减情况一次性给予每件1500元或4000元奖励。
3、国(境)外专利申请每件奖励10000元;授权奖励10000元,同一发明专利获得多个国家或地区授权的,支持不超过2个国家或地区。
4、发明专利申请量超过10件、20件、50件的再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10万元奖励,达到100件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每增加100件,奖励递增20万元。
5、中小学生申请的专利给予申请费、代理费和授权后当年年费全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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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个人提供身份证,中小学生提供学生证(没有学生证的提供学校证明);
《鼓楼区专利奖励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
专利汇总表(用excel表格);
专利交费凭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所有交费收据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1、申请奖励资助的单位、个人提供的材料及凭证必须详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明,将追回全部费用,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申请材料均提供电子件,《鼓楼区专利奖励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提供word版本和盖章(签字)后的pdf版本,专利汇总表提供excel版本,其他材料提供pdf版本。
3、所有材料打包,于7月10日前发送至glqipo@163.com,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4、2018年1月提供过材料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新政策奖励资助的标准进行材料补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