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对2018年度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的通知-凯发k8旗舰厅
日期:2019-08-30
浏览次数:
▼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发明创造,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创造对经济社会的引领作用,加快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高地,根据《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打造产业科技创新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苏委发﹝2016﹞30号)文件精神,我局将组织开展对2018年度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奖励。
2018年首次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专利第一权利人为在本市市区范围注册的企业,可获得每件专利3000元的奖励。
2018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10件以上(含10件)授权的发明专利,专利第一权利人为在本市市区范围注册的企业,可获得每件专利1000元的奖励。
在2018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100件以上(含100件)授权的发明专利,专利第一权利人驻地在本市市区范围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获得每件专利500元的奖励。
获得奖励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须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许可依法设立,服务机构或其分支机构的须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进行工商注册,并在市区范围内设立银行帐户,外埠分支机构须已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备案。
企业在2018年首次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专利的第一权利人为在本市范围内注册的企业。为符合上述条件企业服务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或分支机构可获得每件专利1000元的奖励。
企事业单位在2018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超百件的发明专利,专利第一权利人为在本市范围的企事业单位。为符合上述条件的同一专利申请人服务,且获得授权超过100件(含100件)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或分支机构,可获得每件专利1000元的奖励。
本次申报采取网络申报和纸件材料申报相结合的逐级申报。我局根据省知识产权局下发的2018年度给我们的专利授权数据整理出符合上述奖励条件的发明专利授权清单。清单已导入网络申报系统。
各企事业单位请登录“苏州市专利资助和奖励系统”(网址:http://suzhou.ipzz.com.cn:8081)进行注册和申报。网络注册须填写正确的企业名称和银行帐号户名,企业名称和银行户名须与专利申请人名称一致。注册信息须经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审核后,系统自动把符合奖励条件的发明专利授权信息自动分配到各有关单位名下,由各单位确认递交申报。
符合奖励条件而没有包含在系统分发数据里的专利,在网络申报系统中上传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文件的同时,还须向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递交复印件。专利代理机构网报的同时,还须填写“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申报表”(附件1、2),递交专利代理机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专利代理资质证明、省知识产权局备案证明(外埠驻苏分支机构)等附件材料复印件。
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认真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事业单位申报,做好审核和汇总工作。企事业单位申报工作在9月10日前完成,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于9月16日前完成审核,在系统中下载打印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我局知识产权规划发展处。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重点审核以下内容:一是审核申报企业名称、银行户名和专利申请人的一致性。二是审核企业首次发明专利授权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1.苏州市对2018年度企业首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申报表;
2.苏州市对2018年度发明专利授权超百件的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