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
9月30日
申报范围
在南京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成长性强,有较为完善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信用记录良好。
符合新区产业政策,优先支持符合新区“两城一中心”产业发展领域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等国家、省、市认定的科技型企业。
申报条件
灵雀企业
2018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含)以上,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60%;
2018销售收入在500万元(含)-2000万元的:销售收入同比上年增长率达到20%或净利润增长率达到10%;
2018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含)-1亿元的:销售收入同比上年增长率达到10%或净利润增长率达到10%;
2018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含)以上的:销售收入同比上年增长率达到5%或净利润增长率达到10%。
小灵雀企业
2017年1月1日之后注册成立;
2018年企业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且当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同比上年增长率不低于25%(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2018年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或专有技术等;
每年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
2018年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对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或科技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经认定,可直接列入支持范围。
申报材料
企业填报《江北新区灵雀计划入库企业申报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企业申报表》所填内容对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正反打印,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一式二份,及电子版材料),提交至企业所在平台、街道。
附件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1.《江北新区灵雀计划入库企业申报表》
2.《江北新区灵雀计划入库企业(灵雀企业)初审汇总表》
3.《江北新区灵雀计划入库企业(小灵雀企业)初审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