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二批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苏财工贸〔2020〕108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苏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安排工作的通知》(苏工信投资〔2020〕536号)和无锡市工信局、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江苏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锡工信综合〔2020〕29号),现就做好2020年度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以下简称“综合奖补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一)企业须在宜兴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未列入统计口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企业,如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由企业提供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由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统计部门审核,如符合相关标准,可视同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
(二)企业需有正在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方向和江苏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方向,项目实施地在宜兴境内;
(三)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应取得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或核准文件;
(四)企业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购置设备的发票金额需达到1500万元;
(五)企业自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信用状况良好,未有严重失信行为。
1.《2020年度江苏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宜兴市企业信用信息核查意见表(报告出具时间需在2020年10月1日后);
5.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对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承诺企业自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未有严重失信行为(附件2);
6.企业同意税务机关提供本企业税收数据的授权书(附件3);
7.企业2018年、2019年度审计报告(附有二维码),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正文(须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8.企业2019年度购置设备发票清单(附件4)及发票复印件。
关于2020年度江苏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
企业在11月12日前按要求向宜兴市工信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材料一式四份并上报电子版。市工信局会同财政、统计、税务等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上报。
关于2020年度江苏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
请各板块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加强与同级统计、税务等部门的沟通衔接,为企业申报做好指导服务,按各自职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对资金申报全过程的监察和监督。
联 系 人:宜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许捷
联系电话:87992743
电子邮箱:3392039378@qq.com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2020年度综合奖补申报材料
来源 /宜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