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化创新名城建设提升创新首位度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19〕1号)及《关于印发<“创业新港”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开工委办字〔2016〕24号),现发布2020年度南京经开区“创业新港”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公告。
该引进计划旨在支持重点行业(产业)领域具有科技成果或独立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具有应用性及创新性,并具有行业发展潜力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其中,重点行业(产业)领域具体范围包括: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 (新型显示、集成电路及专用设备、云计算、大数据及物联网、基础软件及工业软件、信息通信设备、卫星应用)、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装备、激光制造、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装备)、生物医药及器械、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新材料、节能环保或其他。
(二)技术含量高或具有创新商业模式的现代服务业。
(一)申报经开区“创业新港”高层次创业人才的申报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于2018年1月1日(含)以后首次在南京注册创新型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且申报时必须完成企业注册,注册地为经开区。
2、申报人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类人才可适当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 申报人须提供学位或学历认证。获得副高以上职称的须提供职称申报表、职称证书和行文批复。
3、鼓励高层次人才在宁“连续创业”。对于本市企业从未持有公司股权的法人,或从未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股东,其申报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时,可视同在宁“首次创业”;对高层次人才在本市初始创业项目被行业龙头企业收购、且其不再担任原公司法人的,支持其“二次创业”项目申报。
4、个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含技术入股);在宁博士后申报投入创业项目的实收资本,可由博士后个人和所在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单位共同负担,其中个人投入不少于50万元(含技术入股)。项目评审时,企业博士后在站工作经历视同设站企业高管任职经历。
5、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或行业领军企业的中高层任职经历,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为丰富的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经营管理和市场开发运作经验。
(2)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良好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前景。
(3)申报人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且申报主体企业运营状况良好。
(二)破格和直进“创业新港”高层次创业人才的申报人的条件:
(1)对具有海内外行业领军企业中层以上任职经历、获得海内外高规格创业大赛奖项并落地本市、新创业2年内获得备案社会风创投等情形的,申报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时,均不受学历、职称等条件限定。其中,新创业2年内获得备案社会风创投股权融资超过300万元的、获得“赢在南京”海外人才创业大赛总决赛一等奖并落地开发区的,可直接评定入选区级项目。
(2)对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双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经国家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资质认定的企业,以及入选省级以上人才计划专家创办的企业,在评审中给予优先支持。对其中在宁新创业2年内经济贡献超过200万元的,可直接评定入选区级项目。
(3)各招商部门可结合主导产业发展需要,对部分优秀的项目不受学历、职称、出资方式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推荐参加区级评审。对有园区国资入股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说明:直进区级计划的条件最终以2020年市级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公告规定为准。
(三)申报南京市高层次创业人才的申报人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已入选“创业新港”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并通过区级择优推荐。
2、企业注册和纳税地均为开发区,且申报人本人实收资本不低于100万。
3、以非本区的已创企业申报区级计划的,入选后须将注册地和纳税级次变更至经开区。
4、经开区资助符合市级兑现要求。
入选的经开区高层次创业人才,可享有以下扶持政策:
(一)通过经开区遴选认定,并按要求在本地注册落户正常经营的,由经开区提供不少于50万元资金;通过南京市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遴选认定的,由市财政给予100万元资金,并根据人才创业进度分期拨付。
(二)根据人才发展和项目运营实际需要,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创业场所和10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
(三)定期对入选人才项目进行评估,择优推荐申报南京市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
(四)入选的外籍人才及其家属符合相关条件的,在办理人才签证、人才居住和来华定居等手续时,享受国家重点引才计划相关便利政策。
(一)经开区和南京市高层次创业人才均实行网上填报。申报人应遵循“自愿申报,诚实守信”的原则,新注册并登陆申报网站(http://49.65.0.156/login/login.jsp),选择“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网”,登录后所在园区选择“南京经济技术经开区”,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提供以下附件材料的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上传:
1、申报人本人及团队成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认证、职称证书等材料。
2、申报人本人的主要技术成果,包括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检测报告、奖励证书等材料。
3、已创办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等材料。
4、创业计划书(系统自动生成)。
5、基本条件评价材料,包括验资报告、公司社保缴纳清单、融资证明(包括机构备案材料、投资协议、打款证明和股权证明)、完税证明、企业资质证明(如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市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双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人才资质证明等材料。
(二)申报人在线提交信息后,经资格认定,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1、同一批次的同一申报人,在不同的区(园区),以同一个项目或者不同项目重复申报的。
2、申报人为同一批次本计划团队成员的。
3、多个申报人使用同一个项目进行申报的。
4、创业计划书关键信息填报不完整的。
5、使用其它违规手段如伪造信息、冒用他人名义、未经他人允许使用他人信息等进行申报的。
引进计划分为经开区申报和南京市申报两个阶段,获得经开区扶持的人才项目,经评审,由经开区择优推荐申报南京市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
(一)申报提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登陆申报网站(http://49.65.0.156/login/login.jsp),在线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及创业计划书,信息填写完毕后网上提交,经开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6日中午12:00。
(二)引才部门预审
引才责任部门对各自提交的申报人基本条件进行逐一审核,甄选出符合条件的人选报经开区科技人才局。
(三)经开区资格审查
经开区科技人才局协同市人社局、工商局对通过预审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四)基本条件评价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由科技人才局牵头进行基本条件评价。
(五)综合评审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由经开区委托的资质完备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
(六)公示报批
由经开区科技人才局根据评审结果拟定入选名单,报经经开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最终由经开区管委会正式发文确定入选名单。
(七)落地审核
通过经开区审定的人选,需8月28日之前完成实收资本到位,对非本区注册的已创企业,需将注册地和纳税地变更至经开区。经科技人才局会同相关部门实地查验后,符合兑现要求的给予兑现扶持资金。
(八)市级评审
获得经开区扶持的人才项目,经评审,由经开区择优推荐申报南京市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南京市高层次创业人才申报截止时间预计为2020年9月18日中午12:00(以南京市正式对外公布的“创业南京”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公告上截止时间为准)。
科技人才局
咨询电话:025-85775072、85775092
电子邮箱:kfqr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