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
江苏境内2018年度首次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低碳产品认证或节能产品认证的获证组织均可申报。
奖励金额
经审核择优选取其中在能源消耗控制、减少碳排放等方面取得较好效果的获证组织,每家一次性给予5万元认证奖励资金。
申报方式
认真填报《2019年质量强省认证奖励资金申报表》;
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及获证后取得成效的证明材料。
申报要求
只受理2018年当年应奖补的申报,不受理补报2017年以前年度获证组织申报。
申报奖励的获证组织近三年存在失信行为、填报的相关信息不规范或与登记机关登记的信息不一致的,均不予奖励。
材料报送
《2019年质量强省认证奖励资金申报表》电子文档及相关书面资料报送省市场监管局认证处。
联系人:张威
邮箱:rzc708@163.com
联系电话:025—8553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