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
在宁高校
科研院所技术转移中心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行业龙头企业等载体
申报条件
拟申报单位应为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信用好,无违法违规记录或不良行为。
(二)有一定的知识产权运营基础和转移转化能力,持有的可运营专利数量不少于200件或年知识产权运营收入不低于100万元,有维持中心运行的保障经费;
(三)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面积不少于500平米,具备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
(四)有合理的人员配备,有从事知识产权或技术转移工作3年以上的工作人员超5人,团队核心成员有专利代理人、律师或技术转移经纪人等资质。
(五)有科学建设方案,运营中心围绕专利转让、许可等运营交易工作,有明确的3年期运营规划、战略布局、目标任务和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
(六)有科学的管理制度、规范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内容和流程、完善的运营参与各方收益分配机制等。
(七)具备提供基于互联网技术的线上线下联动服务功能,能协同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业龙头企业等创新资源,具有较强产业号召力。
(八)以合作方式共建平台的,申报方应与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职责和任务。
申报材料
填写《南京市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申报表》,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所属区(园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凯发k8旗舰厅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处 余国权
联系电话:025-84648804
邮箱:njkwzlc@126.com